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袁文峰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袁文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袁文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袁文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袁文峰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董事会对袁文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国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冯国灿先生接任袁文峰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冯国灿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正在参加独立董事培训,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冯国灿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9月生。1999年获香港浸会大学哲学博士(计算机专业),2000年至2002年在英国Bradford等大学数字媒体研究中心做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模式识别、机器学习等,主持和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等20余项科学研究项目,在IEEETrans.PAMI等学术期刊和会议发表论文100余篇;2014-2019年连续6年入选爱思唯尔(Elsevier)计算机科学中国高被引学者排行榜。曾任第七届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会常务理事,第五、六届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理事长。2000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教授;2005年9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山大学数学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省数学会副理事长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名誉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冯国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共22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该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芬女士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田芬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审计报告。田芬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彭金勇先生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涵予女士自201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郑涵予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郑涵予女士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6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张元泽先生、李道勇先生、孟庆华先生及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罗中良先生、袁文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273万元(含税,包括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86元/份调整为16.51元/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32元/份调整为34.97元/份。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独立董事袁文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冯国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冯国灿先生接任袁文峰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