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美屹立画室网友是怎么说的!
发布时间:2023-01-27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孩子本来性格很开朗,因为被狗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不愿意出门玩,也不太愿意说话。现在没有办法去上学,说怕同学嘲笑她脸上的疤痕。”宿迁的刘先生说,孩子一直在做心理治疗,需要很长时间的心理疏导,但医生说孩子脸上的疤可能没法完全消除了。

  这又是一起烈性犬伤人的悲剧,8月30日,江苏宿迁一男子称自己5岁的女儿被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某某饲养的大型犬咬伤,额头一处伤口长达八厘米,面部毁容。

  事情是这样的:4月3日,刘先生的女儿米粒在小区公园内玩,被一只阿拉斯加犬咬伤,称当时咬人的大型犬没有办理犬证且无人看管。刘先生说,当天他带着女儿在小区里玩耍,突然听见女儿的哭声,回头看见满脸是血的女儿,旁边一只阿拉斯加大型犬嘴边也都是鲜血。他立即拨打了120,并通知了狗主人,一小时后,狗主人到达现场。

  他表示,当时狗主人说配合治疗。孩子在南京和上海陆续治疗5个月,他告知对方,孩子明年还需进行3次手术,现在对方称想一次性解决治疗费用。但孩子的治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法确定治疗的总费用。

  ,他才表示无法承担。如果后续走法律程序,商定了赔偿金额,他会立马执行,后续的治疗费用也会承担。刘先生则表示,

  马某某所在单位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此事是昨天才听说的,这属于民事纠纷,我们只能从社会公德上来约束他”。但是笔者认为无证饲养大型犬不能仅仅从道德层面约束了吧?

  狗咬了人,一般情况下打几针疫苗了事,但是大型犬伤人,甚至达到毁容的程度,就得另谈了,这起事件中,狗的主人已经支付了25万的医药费,确实挺心疼,但是有没有想过这个5岁的女孩子和家人的感受?一个女孩子,她可能一辈子面部都要留着伤疤生活了,内心的阴影更是难以去除!再加上亲人的误工费等,个人觉得25万又不多!

  这起事件,首先狗主人没有在现场看管,而是直接把狗拴在公园出入口的柱子上;其次,该狗没有办理养犬证;最后,这种大型犬本身就不该在城区饲养!

  早在2013年底,我市就出台了《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划定养犬管理重点区域,对市民养犬的权利和义务也作了明确,我们再来熟悉一下。

  藏獒、牧羊犬、罗威纳犬等烈性犬以及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体高(四肢站立时从地面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如阿拉斯加,大白熊犬等不可以在禁养区内饲养,一般管理区内饲养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阿拉斯加雪橇犬的体型较大,属于大型犬。成年的阿拉斯加雪橇犬身高一般在58~71厘米左右,体重一般在34~38公斤左右!很明显,阿拉斯加犬体高已经超过61厘米,是大型犬!

  2021年9月17日,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一老太太在路上,被一条大型犬咬住后拖行数米,黑狗咬住了老人的头颈部,拖咬时间超过2分钟。遗憾的是,郭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7月份,福州发生恶狗伤人,6岁女孩遭高大黑狗扑咬,女孩父亲陈先生说,当晚8时许,他带着一双儿女经过小区13号楼附近的游泳池时,看到一条黑色的大狗尾随。“小女儿身高才一米出头,担心她会害怕,我赶紧把她抱起来。”可就在这时,大黑狗突然疯了似的扑到小女孩身上,对其腿部进行撕咬,小腿顿时鲜血淋漓。陈先生抱起女儿跑到游泳池内并关上门,这才躲过了恶狗的继续追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019年4月,武汉市屯口经济开发区一8岁男孩上学途中被两大型恶犬咬伤,撕咬长达20分钟,衣服都被扯烂,命根都被咬掉了,幸得路人相救!后经了解大型犬单只体重达70斤,为小区别墅业主豢养!

  有专家解释,狗咬人,只要不是主人故意纵容或恶意、蓄谋,狗主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通常承担的是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狗是人类的朋友,有人亲切地称它们为毛孩子,但是请养狗的主人一定要看管好你们的“毛孩子”,大型犬伤人事件频发,对违规养犬的人应该明确责任,建议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应该明确让狗主人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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