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官员都具备合法伤害权,而且这种权力并不容易被监督。很多官员在执行政策的时候,往往会用到合法伤害权。权大于法的现象比较常见,不容易被遏制。民主已经出现了很长时间,如果实行普遍的民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官员的权力,不让他们滥用权力,也不让权大于法的现象出现。可是民主往往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很容易出现假民主的现象。假民主和官员的合法伤害权有关系,也就是和官员的权力太大、太集中有关系。
权力的过分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而防止权力集中的好的方法就是实现广泛的民主。让人民监督官员的权力,让人民拥有话语权,而不至于让权力过分集中到几个官员手中,以至于造成权大于法的现象,甚至很多官员形成特权阶级,拥有很多的特权,肆意妄为,却不受监督,即便违法乱纪,也受不到多大的惩罚。古代官员具有很大的权力,不仅要收赋税,而且要征发兵役和徭役。老百姓交不起租税或者不愿意去当兵,或者拒绝服摇役,就会受到官员的暴力催逼,而这种暴力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实施的。也就是说,官员本身具备合法伤害权。老百姓只能服从官员的管理,即便闹了饥荒,有了天灾人祸,家里没有产多少粮食,也照样会借贷交赋税。官员的合法伤害权威慑力很大,背后站着的是整个权力系统。只要官员对一些交不上税的老百姓实施暴力,或者对不愿意服兵役或徭役的老百姓实施暴力,就会伤害老百姓,甚至弄得老百姓家破人亡,而官员不用负一点责任。官员说的话就是法律,他们做的事就是按照法律做的,而不是违法的。即便他们做了为非作歹的事,也仍然会用权力遮盖,造成一手遮天的态势。古代的老百姓大多是农民,不读书,不识字,只能任由官员摆布。即便忍受长时期的奴役和剥削,也仍然要隐忍地活下去。活着似乎成了他们的人生目标,而没有太多的奢求。官员们却可以享受体制内的好处,享受荣华富贵,而不用直接参加劳动。
古代的权力系统不具备自我净化的能力,即便像朱元璋那样,对待贪官采用了剥皮天草的酷刑,也仍然无法根除腐败现象。因为官员组成的权力系统本身就是暴力系统,拥有合法伤害权,甚至可以肆意妄为。因为他们不受监督,即便皇帝派了钦差大臣来监督一些官员,也仍然不能奏效,甚至钦差大臣也和一些官员一样同流合污,被银子收买,也就报喜不报忧了。到了现在,一些官员拥有很大的权力,仍然在办一些事情方面具备合法伤害权,而老百姓却不能和他们计较。因为自古以来,民告官就告不赢,就更别提一般老百姓告权力很大的官员了,简直就是笑话。一些贪官污吏贪腐的数目巨大,令人咋舌,却总是在刚刚贪腐的时候隐藏得很深,不会被发现,直到被发现的时候,才令人震惊。为什么没有建立防止贪腐的制度体系?还是建立了这样的制度体系,没有严格执行?
或许二者兼而有之。建立了防止贪腐的制度体系,也有监督人员,但监督人员很容易与贪腐官员同流合污,被买通之后,也就沆瀣一气了。贪腐官员拥有权力,也就拥有合法伤害权,会把监督的人员控制在一定的范围,甚至会控制举报的信息。而举报就是一种民主的形式,让老百姓监督官员,只要老百姓一打电话,就可以举报腐败的官员。但这样的民主形式很容易被拥有合法伤害权的官员改写,变成假民主,而不是真民主。一些手握实权的官员会开通举报电话,找专人负责这样的电话。不管是市长热线还是省长热线都开通了,而开通之后,老百姓打了这样的电话举报,却往往得不到满意的结果,反馈的信息似乎如石牛入海,再也回不来了。也就是说,热线电话只是一种民主的形式,而并没有真正实现民主的内容。权力系统已经控制了这样的民主形式,使之成为一种面子工程,而不是真正的便民工程,也不是举报贪官污吏的有效手段。
一些腐败官员拥有合法伤害权,也就具备了说一不二的特权。他们想怎样搞就怎样搞,甚至会在审案的过程中打招呼,用权力干预法律审判的公正性。如此大的权力,设置一两个热线电话简直是信手拈来的事。而热线电话并不能真的满足老百姓的诉求,这种民主举报形式也不能真正民主的形式,只是做了面子工程,也就给权力系统维持了虚浮的面子,而对老百姓的伤害却是很深的。老百姓受了不公正待遇,想要通过热线电话举报一些贪官污吏,却往往暴露了自己的信息,甚至被横加打压,也就无声无息了。最好的办法是去掉官员的合法伤害权,让他们不具备伤害的能力,而且把他们当成一个普通的公民来看待,当成公仆来看待,而不是不接近老百姓的县太爷。老百姓害怕的是官员的合法伤害权,讨厌的是假民主的形式。倘若官员失去了合法伤害权,讲究普遍的民主,那么贪官污吏起码会变得少一些,老百姓拥有话语权之后,真实的信息会反馈给各级官员。制定大政方针政策的时候,官员会顾及老百姓的利益,而不会只顾及特权阶级的利益。
并不是没有监督制度,不是没有负责监督的官员,也不是没有举报制度,而是迫于官员合法伤害权的压力都弄成了面子工程,没有实际开展工作。即便真的实际开展工作,也有一些监督官员被腐蚀,被拉拢,和腐败官员同流合污了。还是分散官员的权力,让老百姓拥有更大的监督权,消除假民主的伤害,实现真民主吧。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