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经过史学家、神学家和犹太教专家对史料典籍的深入研究发现,《新约》中有关耶稣被害经过的记载与事实不符,完全出自《新约》作者的歪曲和编造。因为在耶稣活动的年代,犹太人的家园早已成为罗马帝国的殖民地,犹太人身为被罗马统治之下的臣民,并没有审判耶稣的权力,更不可能去向罗马当局施加压力处死耶稣。《新约》作者故意把彼拉多描写成一个优柔寡断、善良通达的总督,蓄意淡化他的杀人罪行。说他是最后很无奈地屈服于犹太暴民的压力,才判耶稣死刑。其实彼拉多生性残酷、办事独断专行、为人暴虐无情,是一个「杀人不贬眼的刽子手」,「常常不经审判屠杀手下的臣民」。《新约》作者置历史事实于不顾,把杀害耶稣的罪过移接到犹太人身上,真是用心良苦。
基督教被罗马统治者宣布为国教,标志着一神教思想终于为异教社会所接受,受到广大民众到统治者的普遍尊重。按理同为一神教的犹太教的地位也应有所改善,因为毕竟犹太教是孕育基督教的「母亲宗教」,毕竟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大部分内容直接来自犹太教。然而事实却恰好相反,坐到国教交椅上的基督教竟与罗马统治者联手,开始了对自己「母亲」的一系列迫害。
首先,基督教采取措施与犹太教拉开距离,以便降低犹太教的合法性。公元三二五年,基督教会决定此后每年复活节庆祝日期不再依照犹太历而定,也不在犹太人的逾越节期间举行。这种作法标志着基督教对犹太教态度的根本改变,从此基督教否定了犹太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次,用法律手段禁止基督徒与犹太人交往。公元三三七年罗马皇帝君士坦提乌斯下令禁止犹太男子与基督徒女子婚配,违反者处死。三五七年,又下令皈依犹太教者和从事皈依活动的人均处以死刑,并没收财产。四二五年又宣布彻底废除犹太族长制和犹太教公会。这些法令严重地打击了犹太人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基督徒眼中不可与之接触的另类人。与此同时,罗马统治者又于四二九年下令禁止犹太人担任公职,并将犹太人从军队中清除出去。这样,犹太人的政治权利和民权受到进一步限制,逐步沦为所在国的「二等公民」。
此外,基督教的上层人士,如圣教士、教父、主教、僧侣等,均在宗教活动中肆无忌惮地散布反犹主义思想,煽动教徒对犹太教和犹太人的仇恨。他们把犹太人形容为永遭上帝唾弃和谴责的一个邪恶民族,甚至把犹太会堂比喻为妓院。
公元前六十三年,罗马统帅庞培攻陷耶路撒冷,毁坏圣殿,犹太人进行了长期反抗斗争。公元七○年和一三五年,犹太人最后两次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失败之后,犹太人不仅失去主权,而且失去家园,成为一个浪迹天涯的民族。幸存下来的犹太人被迫逃离巴勒斯坦,向世界各地流散,开始了长达一千八百多年的民族流散历史。其中欧洲是犹太人主要流散地,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有犹太人的居留点。然而当时欧洲已经是基督教的天下,犹太人成了唯一的异教徒,在基督教会的长期宣传下,全欧洲的基督教儿童,从小就开始受到犹太人是杀害耶稣的凶手、是基督徒不共戴天的敌人之类反犹太思想的薰陶,自然十分敌视犹太人。因此,在全欧洲内,长时期地频繁出现排斥驱逐和迫害犹太人的事件。
欧洲排斥驱逐犹太人,除了排斥宗教异己这个最基本因素之外,当然还有其他政治的、经济的、种族的诸方面因素。虔信基督教的统治者和教会强迫犹太人皈依基督教,否则将强制驱逐。犹太人却宁愿被驱逐也不放弃自己的信仰,最后被赶出国门。有的国家的统治者打着捍卫基督教信仰的纯洁性,避免自己的教民受到非基督思想的影响,而下令驱逐犹太人。公元一○二六年,英国开始驱逐犹太人出境,英王狮心查理(一一五七一一九九年)加冕时,犹太人被大批屠杀。在疯狂的迫害下,据说有一千五百个狂热的犹太人杀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后,纵火,尸首被集体埋葬于约克城的宫廷附近。一四九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西班牙斐迪南国王为了消除异教徒,建立一个真正的「天主教」王国,下令驱逐西班牙及其领地的所有犹太人。据历史学家估计,约有二十至四十万人被驱逐,是欧洲历史上最大的一件驱逐案。有些国家把犹太人看成是社会颠覆分子、不忠人员,或为失败政策寻找替罪羊,而驱逐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