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醉汉将6岁女童拖进小巷大爷怒吼制止醉汉动机值得怀疑
发布时间:2025-08-19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5月20日,湖南娄底市娄星区的一条小巷里,一场针对无辜儿童的暴行几乎得逞。一名38岁的男子酒后强行拖拽一名6岁女童进入偏僻巷道,试图将其带离公共视线。如果不是楼上一位老人挺身而出,及时制止并报警,这个尚未成年的生命或许将遭遇难以想象的后果。

  监控记录下令人窒息的一幕:38岁的刘某某踉跄着拦住女童去路,嘴里念叨着 “我是你同学爸爸”,那只布满酒气的手突然攥住孩子的手腕。6 岁的孩童哪里见过这阵仗,本能的挣扎让她像受惊的小鹿般尖叫,可醉汉的力气却异常蛮横,硬生生将她往巷子深处拖拽。

  “爸爸!爸爸!” 女童撕心裂肺的呼救声划破午后的宁静,幸好楼上的大爷听到了女童绝望的呼喊。当他冲下楼时,看到的是醉汉正试图将孩子往更偏僻的角落拖,那副嘴脸哪里有半分醉意?“你要干什么?住手!”大爷一声怒吼,制止了刘某某的行为。

  有目击者透露,当时刘某某见事情败露,竟掏出香烟和红包试图贿赂大爷,大爷不受他这一套,断言拒绝。刘某某见贿赂不成,恶狠狠地威胁大爷,这一系列举动哪像是酒后糊涂?分明是被撞破阴谋后的狼狈周旋!没一会儿,周围也有不少群众围了上来,并将刘某某合力控制住,这个所谓的 “醉汉” 才瘫软在地。

  刘某某被抓后反复念叨 “喝了酒”,声称误以为女童是女儿同学想带回家玩耍。这番辩解简直荒谬至极!试问哪个成年人会在酒后随意拖拽陌生孩子?哪个 “好心家长” 会选择在孩子抗拒后使用暴力带离?更可笑的是,他为何偏偏选中一个毫无反抗能力的 6 岁女童?如果真是酒后糊涂,为何不去拖拽其他成年男子?难道醉汉的 “糊涂” 还懂得挑软柿子捏?

  试想,如果没有楼上大爷的及时制止,那条阴暗的小巷会发生什么?是拐卖儿童的罪恶交易,还是更不堪设想的猥亵行为?一个成年男性对幼童实施强行拖拽,本身就已突破人伦底线,所谓的 “醉酒” 根本无法掩盖其行为的危险性。从他试图用财物贿赂目击者,到威胁阻拦者,这一系列反应都透着清晰的逻辑 ——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行为见不得光!当一个成年人将魔爪伸向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时,其内心的邪恶早已超越了酒精的作用,这分明是一场有目标、有选择的恶意犯罪,只不过被意外打断罢了。

  必须严正指出:醉酒从来不是犯罪的借口!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刘某某以 “喝了酒” 为自己辩解,本质上是对法律的无知与轻视。如果醉酒可以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那社会秩序何在?公众安全何存?试问,若一个醉汉开车撞人,能否以 “醉酒失控” 为由逃避惩罚?若一个醉汉当街抢劫,能否以 “意识不清” 为由减轻罪责?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个人在醉酒状态下仍保有基本的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否则他如何能准确找到目标孩童,如何能选择偏僻的小巷作为作案地点,又如何能在被发现后试图贿赂和威胁?

  刘某某的行为逻辑清晰地表明,他的 “醉” 是选择性的,是针对弱小目标时的 “壮胆酒”,是面对法律追责时的 “遮丑衣”。这种试图用酒精掩盖恶意的行为,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司法公正的公然挑战。

  法律必须对这种行为亮出利剑,让那些妄图借 “酒疯” 行恶的人明白:任何触犯底线的行为,都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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