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江苏徐州、镇江、南京等地调研。应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江苏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司法办案促进高水平社会治理,着力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调研数字化轻罪治理等工作。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创新研发数字化轻罪治理平台,以数字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效果良好。在观看平台演示后,应勇强调,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要紧盯基层治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让更多可用、易用、好用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真正发挥作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要加大检察业务数据逐级返还力度,提高数据使用便利性、实效性,发挥检察业务数据服务监督办案、优化检察管理的“生产要素”作用。
稳步发展的“生命线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市检察院,调研检察侦查、检察技术等工作。
要坚持加大力度、务必搞准、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检察侦查质效,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检察技术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要不断适应检察监督办案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构建有重点、有特色、有层次的检察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电子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取证等技术支持的研究应用,更好服务高质效履职办案。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徐州阳光学校,调研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
犯。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
“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应勇勉励在校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知识,增强法纪意识,扣正“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未来成长的每一步。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改造工作。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监护人”。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要积极融入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以检察保护促进司法保护、撬动“六大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句容市检察院,察看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情况。
要立足基层实际,优化检力配置,探索“一窗受理、内部分办、协同履职”的检察便民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检察护企”要牢牢抓住“护”这个关键,聚焦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四大检察”协同履职,有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南京市检察院,调研高质效办案、职务犯罪检察等工作。
要紧扣检察履职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实务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为指导监督办案、完善司法规则、推进相关立法提供有力支持。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江苏省检察院,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对江苏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深刻理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以每一个案件的高质效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高质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部长、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省检察院检察长石时态,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陪同调研。编辑 陆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