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一起学习民法典——人格权编(下)→
发布时间:2025-08-19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一种重要的人格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