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来为您解答您关于表演者权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什么是表演者权,按照《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解释,所谓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表演者的范围并不仅仅是指自然人,也包括演出单位,即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该条例第33条同时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的表演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表演者享有的权利,都受我国着作权法保护。表演权属于着作权人,是着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着作权人往往通过授权许可或转让来行使表演权。获得表演权许可的表演者对原有作品作艺术性加工、创作、再现、这些行为就是表演。表演者在表演的过程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因而对其表演行为享有表演者权。因此,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两个不同的概概念,前者属于着作权人,后者属于表演者。正是由于表演者之间这种艺术创作水平与领悟能力怕差异,使得同样的作品由不同的表演者表演,其效果大为不同。所以,法律要对含有创作性的表演予以保护,赋予表演者相应的表演者权。其次,关于表演者权的内容,表演者权属于邻接权,依照《着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因此,作为表演者,您在表演的过程当中依法享有上述的权利。如过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您好,我来回答您关于表演者的相关问题。首先,关于表演者的权利。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其中,表演者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其次,关于表演者的义务。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着作权人和原作品的着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二)表演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着作权人的权利。以上就是关于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回答了,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还有随时来电咨询。
表演权,即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着作权人的许可。
表演者权利的法律性质表演者权利是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拥有的权利。表演者权利的客体不在于所表演的有关节目,而在于表演活动本身,即表演者的形象、动作、声音等的组合。我国着作权法对表演者采取着作邻接权的保护方式。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产生:表演者权产生的前提在于着作权人将其作品的 表演权许可给表演者行使,但是表演者权设定却有利于维护表演者利益,因为表演者权由表演者享有,而表演权却属于着作权人。
随着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的立法举措,入世与知识产权不但成为新闻媒体重点采集的报道,也成为文学艺术界作者和表演者共同关心的话题。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那么,谁是影视作品的着作权人,表演者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呢?下文将为你详细介绍。
按照《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解释,所谓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那么,表演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呢?表演者应负哪些义务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表演者权是邻接权的内容之一,侵权事情时有发生,那么侵权表演者权的行为有哪些?播放者权又称广播电视组织权,侵权行为也经常发生,那侵犯播放者权的行为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