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师师怎么死的又是个什么梗?
发布时间:2024-06-03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变动员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员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如果公司执意要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在调岗行为中,只要公司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降低员工待遇、增加员工提供劳动的成本等恶意调岗情形,员工就有合理的调岗权限。调岗正当合法,劳动者应当服从管理。劳动者若拒绝调任,即是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调整岗位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享有管理的权利,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同时,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管理权,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法定民主程序予以充分协商讨论,并在制定后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依规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任意地对劳动者进行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十余年上市公司法务工作经验,现服务于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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