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的优质资源,旅游是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渠道,两者融合发展有着深厚基础和广阔前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应达到“1+12”的效果。
以文塑旅。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地方性、历史性、审美性的文化资源,是传承中华文明、赓续中华文脉的重要载体。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吸引物,具有极强的旅游开发价值。随着人们文化素质和审美情趣不断提升,游客期待获得更加深度的文化旅游体验。通过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能够赋予旅游业丰富的文化内涵,促进旅游业更好发展。在旅游业提档升级的过程中,“非遗+旅游”大有可为。
以旅彰文。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的文化传播渠道,可为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能量。合理的旅游开发能保护非遗的活态性,激发非遗的生机和活力。通过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能够在旅游中进一步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影响力,促进非遗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诸如庙会、节庆等民俗以及传统手工技艺本身无法形成产业,但与旅游结合便会吸引众多游客,增强不同社会群体对非遗的参与感、认同感,通过旅游业为非遗添薪加火,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促进文旅的融合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非遗+旅游”大有可为。
文旅融合。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是文旅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非遗+旅游”为旅游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对非遗是一种有效的活态传承,形成双向互补的积极作用。在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要加强非遗项目梳理、突出非遗门类特点,将其融入旅游空间、丰富旅游产品,设立体验基地、保护文化生态、培育特色线路、开展双向培训。二者的有机结合,对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文木”,典出《广东新语》,寓意非遗如古朴良木,内涵深厚而可细细刻镂。作为国内最早(成立于2009年)的非遗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文木扎根中国非遗,以研究为起点,在普查申报、数字记录基础上,领先探索非遗展览展陈、活化运营、文创开发。
四大核心业务包括:非遗申报规划、非遗数字记录、非遗展览展陈、非遗品牌文创。业务范围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文木先后完成国家、省级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申报工作近500项,完成逾200位非遗传承人的记录工作,完成国家、省级非遗数字化采集项目近40项,完成国家、省级非遗展览展示项目近20项,策展面积累计逾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