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立足当前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从即日起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安全平稳。
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一车载三人、四人)、电动三(四)轮车违反限行通告、未悬挂号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各路面大队将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店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协同查处。并要求各电动车销售商家在销售时进行真实、规范宣传,主动告知消费者销售车辆的属性。
各路面大队将走进外卖、快递等使用电动车较多的行业企业,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着重对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接打电话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及后果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要加强对登记上牌电动车严格审核查验,对不符合电动车新国标、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坚决不予登记上牌。
整治期间,各路面大队将针对辖区内电动车交通违法顽疾特点,科学安排勤务,部署警力,发现、纠正电动车车主违法行为。每个大队每天选取一所学校,在上下学高峰时段,集中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和宣传活动。整治期间每所学校要保证有一个民警,每天将整治图片报送至微信支队工作群。
交通平峰时段,各大队将选取2个电动车通行量大、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个岗点组织4-5人(含辅警)的专项整治队伍,集中对通行的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查处。
各大队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查缉相结合的方式,高密度、高频率地查纠违法车辆,特别是对“一车(载)三人、四人”的,坚决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每日交通高峰时段,支队机关参加路面头盔佩戴点位执勤民警,要同大队执勤民警一道,持续做好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骑乘人员的管控,有效提升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公安“双微一抖”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告,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
组织民警辅警深入辖区企业、社区、商超、集贸市场、商铺发放《关于电动三、四轮车和三轮摩托车的限行通告》宣传单,使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主动联系辖区教育部门,依托“小手拉大手”和交通安全课堂,通过学校、幼儿园学生教育家长骑乘电动车要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结合电动车交通事故特点,认真分析研判辖区电动车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多发路段,将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落实责任,形成全警参与的整治格局,确保辖区电动车交通违法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各大队在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过程中要带齐执法装备,严格执勤规范,文明用语,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可采取让违法骑乘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当交通安全志愿者等方式方法,柔性引导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将对各大队电动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结合视频巡查,将未戴安全头盔和一车载三人等交通乱象,纳入“减量控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