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佛学知识:什么是业?(3)
发布时间:2019-10-19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②不共业:我们造一些业,只影响个人的身心,个人受报,称为不共业。每个人的身心都是不共业所形成的果报,比如我们内心的思维,别人是不能和我们共同享用的;比如我们共用佛堂来听闻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此皆是我们的共业。但共业中有不共业,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个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资,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这就是共业中的不共业,他们造了某些同样的业,共业组织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业。

  ①定业:有些业的“果报”与“受报的时间”都已肯定,称为共业。比如杀人,果报是将来坠入地狱,称为报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也肯定,称为定业。如果坠入地狱的时间不肯定,称为不定业。在佛经中说,杀父母亲的业是逆罪,死后下一世必定坠入地狱,称为定业。

  经常听说拜佛、忏悔消业障,如果我们深入经藏的话,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项就是“定业佛不能转”。比如杀父杀母,定业不能转,今生死后必定坠入地狱,任由你怎样拜佛、忏悔,都无法改变它的果报。但是不定业就不同,可以通过拜佛、忏悔、修行来改变它。所以有许多人想靠忏悔来把一切的业消灭掉,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业没办法转,一定要受报。那佛陀不是没有能力吗? 那也不是这样说,佛世时有一位阿阇世王,他杀父篡位,后来忏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后,坠入地狱,但是很快就脱离地狱之苦,这是因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宝,求佛忏悔等种种善根因缘,是他的定业有如此的改变,但“坠入地狱”的这一定业一定是要受的。

  ②满业:我们投生到某一道,必须要有一些业报,使这一生的业报完满,称为满业。我们今世做人,就是过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业,但每个人的果报都不一样,所以除了引业之外,还有其他的业,这种种业与引业配合起来,才圆满我们这个人生,这些业报,称为满业。又比如我们造很大的善业,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报;如果造了很大的恶业,也可使我们坠落到地狱中受苦,这就是引业,但坠入地狱的每个众生的业报有不同,此为满业。业的分类很多,现在只讲这些,它们之间都有关系,比如身口意三业,分善恶与无记,就是说身业有善恶与无记,口业有善恶与无记,意业有善恶与无记。身业有共与不共业;口业有共与不共业;意业有共与不共业,它们之间都有关系。

  在佛教中,“业”为梵语karman,巴利语为kamma。音译作羯磨。为造作之义。意谓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若与因果关系结合,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之力量。此外,‘业’亦含有行为上善恶苦乐等因果报应思想,及前世、今世、来世等轮回思想。本为印度自古以来所流行之思想,佛教即采用此一观念,作为人类朝向未来努力之根据;其于佛学中之含意与界说分述如下:

  一般而言,业分身、语、意等三业,小乘说一切有部更进一步解释为:内心欲行某事之意志称为意业;以身体之行动与言语表现其意志者,即是身业、语业(口业)。此外,业又可分为二种,思业指意志之活动,思已业指思业中已付诸行动者;于此,思业同于意业,思已业同于身、语二业。对三业作用之本体(业体、业性),一切有部等诸部派认为意业属于心法(意志),而身、语业属于色法(物质);大乘佛教与经量部则主张所有诸业尽属于心之活动。若论佛教之基本立场,理应采取后者无疑。

  一切有部又主张,色法中之身业、语业(物质之本体)可分表(作、教)与无表(无作、无教)二种,称为表业、无表业。能表现在外并示予他人者,称为表业;无法示予他人者,则称无表业。无表业又作无表色,其本体为色法之一种,起于强烈之善、恶业,但其业兼具身表业、语表业及定等三种性质。

  无表业共分三种,即:律仪(由戒、定所起之俱为善)、不律仪(由习惯性所起之恶业,具有强烈之决断性)与非律仪非不律仪(即处中无表,随时应善、恶业而起)等三无表。律仪无表在舍戒或出定之间得以持续,其他二无表若非遇特殊障碍,则将持续一生。在此等无表之中,善无表有止恶之作用,恶无表有妨善之作用,人类后天之性格即因此而形成者。身、语二业各有表业、无表业,再加以意业,合称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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