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控股及其关联个人和公司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限消令对象包括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时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联对象为谢源、周四阳、廖发枝。限制内容包括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高级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等。
观点网讯:5月31日,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的相关信息。
公告显示,时代控股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案号为(2024)粤0115执6984号,执行冻结额度高达4172.87万元。根据执行依据文书号(2023)粤01民终28498号,时代控股在该案件中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同时,时代控股及其关联个人和公司被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和南沙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限消令对象包括广州市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时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联对象为谢源、周四阳、廖发枝。限制内容包括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高级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高档装修房屋等。
时代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并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减轻此次事件对公司运营和声誉的潜在影响。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