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宿希强)据不久前信用广东披露,知名水族器材企业中山市松宝电器公司生产的三款灯具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冒充注册商标,遭广东省中山市监管部门处罚。
官网显示,宣称“松宝出品必属精品”的中山市松宝电器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注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水族器材制造企业。其产品涵盖水族箱系列、增氧泵系列、潜水泵系列、过滤器系列、水族灯具系列、加热棒系列、UV杀菌灯系列、清洁系列等逾300个品种。
据中市监执四处字〔2025〕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宝电器2024年3月10日生产销售的3款水族箱灯具——全光谱水草支架灯,经抽检质量“严重不合格”。
其中,规格型号为“M-279W”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谐波电流”“骚扰电压(电源端口)”等项目均不符合国标;规格型号为“N26010W”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谐波电流”“骚扰电压(电源端口)”等项目不符合国标;规格型号为“N46014W”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谐波电流”“骚扰电压(电源端口)”“辐射骚扰(30MHz~1GHz)”等项目不符合国标,均判定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此外,松宝电器生产上述三款灯具时还被认定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且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调查,松宝电器“M-279W”灯具共生产60个,成本价16元/个,销售了36个,销售价28元/个,库存24个,案发后召回30个,货值金额2160元,违法所得72元。
“N26010W”灯具共生产60个,成本价15元/个,以28元/个销售了54个,以78元/个销售了2个,库存4个,案发后召回53个,货值金额1780元,违法所得39元。
“N46014W”灯具共生产60个,成本价17元/个,以35元/个销售了42个,以98元/个销售了5个,库存13个,案发后召回32个,货值金额2415元,违法所得459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松宝电器三款灯具合计货值金额6355元,违法所得570元,库存及召回的产品已自行拆解销毁。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松宝电器,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及获证产品覆盖范围外的产品,立即停止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710元;没收违法所得5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