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争创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 土地制度改革是关键(2)
发布时间:2019-08-31 发布者:文案编辑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他表示,从已有实践看,通过深化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宅基地改革和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一连串重大的关联性改革行动,不仅可以为受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重建吸引的城市资本打开新的投资空间和渠道,而且能够推动激活农村要素与促进城市资本下乡高效对接,为严重缺乏投资的乡村区域带来动力强劲的社会资本。
郭晓鸣认为,以土地制度改革为引爆点,城乡双向释放能量,牵一发而引动全身,催生并实现乡村产业重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构、乡村聚落空间形态重构、乡村治理模式重构等一系列全方位的深度变化。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积极进展。8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取消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二元体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了制度性的障碍。
《意见》明确,到2022年,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建成,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提升,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