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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拼音:shí)是汉语常用字,最早字形见于商代甲骨文。十是数目字,为九加一之和,引申指十倍、十来个。古人认为十是数字完备的标志,所以“十”又表示完备、齐全、达到极点,如十分、十足。又通“什”,指繁杂,如古代的“什锦”也作“十锦”。
指事字。甲骨文(图1、2)的十,原是一纵竖,模拟竖放的算筹(竖置一筹表示数字十),也可能是针的象形初文。商周金文由于镌刻和铸造的关系,所以金文(图4)的“十”字的竖笔,中间加肥,像个纺锤形;晚周金文(图12-15)则把竖中加肥的部分改成一团圆点,以区别于一般的竖笔。春秋以后(图5-8),又进一步把这一团圆点变为一横,于是,在这基础上,就发展成为汉隶(图9-11)和楷书的“十”。传说上古结绳记事,每到第十结时,便结一大疙瘩(绳结),图12的“十”便是直绳之上打大疙瘩的形象,字的构形大概是由此而来,但这值得存疑。还应注意的是:“甲”字的金文也写作“十”。“七”字的甲文和金文也与十相似;“十”字的小篆也写作“十”,这很容易造成混乱。所以,古人便在“十”的上头加“宀”,作为“甲”。又把“十”的竖脚弯曲作为“七”。这样,便把“十”“七”“甲”三字区别开来了。
《管子·君臣下》:上稽之以数,下十伍以徵。尹知章注:“既得其定数,下其什伍名以徵之也。”
二字本不同义,“十”是数词,“什”是集合名词,表示以十为单位的事物。只是有时表示“十分(之几)”时,用“十”字。《淮南子·人间》:“近塞之人死者十九。但表示数字时,决不能用“什。
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凡十之属皆从十。是执切(shí)【译:十,(十进位)数字完备的标志,一表示东西,丨表示南北(一丨相交为十),那么,东南西北和中央都完备了。凡是十的部属都从十。具:完备】
《唐韵》《韵会》是执切。《集韵》寔入切。《正韵》寔执切,并音拾。《说文》:十,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具矣。易,数生于一,成于十。《易·系辞》:天九地十。《前汉·韩安国传》:利不十者,不易业。
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汉·谷永传》:天所不飨,什倍于前。《枚乗(乘)传》:此其与秦地相什,而功相百。
又陆游《老学菴笔记》转平声,可读为谌。白乐天诗:绿浪东西南北路,红栏三百九十桥。宋文安公宫词:三十六所春宫馆,一一香风送管弦。鼂以道诗:烦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诗。